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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2017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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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XX年,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的工作大局和中心工作,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一心一意抓审判,聚精会神抓队伍,全面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一年来,我院着重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以强化审判为着重点,不断提高司法服务水平

一年来,我院围绕县委提出的加快彭山经济发展的要求,先后制定了《发挥审判职能,为全县“项目落实年和工业发展年”活动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为加快**发展提供法律保障的实施意见》和《牢固树立“三服务”,努力实现“三满意”的实施意见》,以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制环境为目标,致力于服务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快速发展,致力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优化我县发展软环境,实现*8发展新跨越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全年共依法受理各类案件1062件,审结和执行结案982件,结案率为92.48%。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3700余万元。

(一)坚持“严打”不动摇,服务维护社会发展良好秩序  

共依法受理了各类刑事案件124件166人,审结122件163人,审结率为98.39%。其中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30人,占有罪判决人数的18.8%,协助市中院对1名犯罪分子死刑的执行,协助省高院对2名一审判处死刑案件的二审开庭审理,有力地打击了各类刑事犯罪活动,震慑了犯罪分子。一年来,我院从彭山社会治安情况出发,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坚持依法“从重从快”和“稳、准、狠”的原则,突出打击重点,始终对各类刑事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始终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热点问题作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经济犯罪、败坏党和政府形象的职务犯罪。坚定不移地把严打的锋芒指向杀人、抢劫、强奸、重大盗窃等暴力性、多发性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依法严惩了贪污、贿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诈骗等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全力维护了我县社会稳定,保障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进行。针对我县“两抢一盗”犯罪有所抬头,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治安状况,我院加强同公安、检察机关的密切配合,集中力量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专项审判活动,共审结涉及“两抢一盗”案件73件92人,有效地发挥了政治机关打击犯罪的联动震慑作用,打击了“两抢一盗”犯罪活动猖獗势头,确保了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同时,坚持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按照罪刑法定、罪罚相当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注重教育、感化和挽救确有悔罪表现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共依法判处缓刑65名。正确处理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为11名刑事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依法保护其诉讼权利。全年实现了无一件冤假错案,无一件超羁押案件。  

(二)调纷止争化矛盾,服务创造经济发展优质环境  

共依法受理了各类民事纠纷案件746件,审结了688件,涉案标的1800余万元。工作中,全院干警讲政治、讲大局、识大体,充分发挥民事审判的调节保障职能,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依法调处社会各种矛盾纠纷,规范和倡导诚实信用,保护合法权益,制裁违法行为,依法平等保护各诉讼主体的利益,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为我县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和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依法慎重处理好各类群体性纠纷案件。对劳动争议、集资、农村果林和土地承包等涉及人数众多、矛盾易于激化、可能影响社会安定的群体性诉讼案件,坚持多做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和调解工作,及时妥善处理,避免案件审理不慎而导致矛盾激化。如黄丰镇丰华村村民张仕云等4人于20**年3月与四川科农种业有限公司签定了优质水稻定单开发合同。张仕云等人依约向四川科农种业有限公司购买了优质稻种在黄丰辖区种植了水稻280亩。由于四川科农种业有限公司派驻的农技员指导不力,当年实际亩产量仅为500余斤,给张仕云等4人及近二百户带来损失,引发纠纷。张仕云等4人诉至我院后,我院高度重视,及时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经多次开庭审理,查明事实,判决四川科农种业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11余万元,依法保护了原告和近二百户农民的合法利益。二是认真审理好婚姻家庭案件。针对婚姻家庭案件的特点,从维护和促进家庭和睦的角度出发,充分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注重引导当事人正确处理婚姻家庭关系。尤其对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的案件,在充分把握事实的前提下,分清责任,充分运用诉讼外的力量,通过当事人的亲友、代理人及单位组织开展思想工作,钝化矛盾。三是主动服务于经济发展。对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的案件,我院在依法平等的同时,坚持依法办案与灵活处理相结合,加快办案节奏,慎用强制性手段,避免机械办案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穷尽措施,尽最大可能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建立了与企业联系制度,主动与全县18家规模以上企业建立了法律服务联系点,主动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开展法律咨询、合同审查、法制讲座等法律服务。青龙法庭在受理彭山县混凝土外加剂厂诉中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拖欠货款纠纷案中,从受理到采取财产保全和组织调解结案仅用了1天时间,为彭山混凝土外加剂厂追回货款25万元,及时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四是依法审理好与改革发展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全力支持配合企业改革转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共审结企业破产案件3件,兑现企业破产债权600余万元,审理金融信贷纠纷案件12件。并在协助政府妥善安置下岗职工、追收债权资产、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等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和卓有成效的工作。 www.dxs89.com

(三)稳妥处理行政案,服务促进行政管理依法行政

共依法受理行政案件8件,审结6件,其中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及裁定驳回起诉1件,裁定不予受理4件,原告撤诉1件。一年来,我院坚持保护行政行为相对人合法权益与监督、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的原则,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积极稳妥地受理好行政案件。同时,根据行政机关申请,依法审查、执行非诉行政案件2件,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权威性。并配合行政许可法的实施,针对行政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足,我院积极主动地开展了行政法规的宣传,共义务为有关行政机关举办行政法规讲座3次,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执法水平,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行政诉讼,减少社会矛盾。

(四)大力攻克“执行难”,服务保障权利人利益的实现   

一年来,我院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中央11号文件精神,规范执行行为,加大执行力度,使“执行难”问题进一步得到有效缓解。建立了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执行新机制,实行了执行实施权和执行裁决权分离,开展了突击执行、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和专项执行等活动,采取新闻曝光、公告执行、责令申报财产等多种有效措施,尤其对那些有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恶意藏匿、转移财产、暴力抗法的被执行人,坚决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共采取查封、扣押、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185  件次,其中司法拘留3人次。按照中政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精神,根据上级法院的统一布置,我院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及时制定了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对20XX年以来我院的未结执行案件进行集中清理和分类梳理,实行“任务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采取“定案件、定期限、定人员、定任务”的方法,由各党组成员牵头挂帅,狠抓案件落实。活动中,共清理执结各类积案622件,结案率达到了77.5%,其中清理执结申请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及拖欠民工工资等事关“弱势群体”的案件46件。同时不断研究和改进执行工作新途径,依法妥善处理涉稳执行案件。对那些涉及到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大局的案件, 我们处理时十分慎重,做到既要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为社会政治稳定服务,又要为县委、政府分忧解愁。先后妥善执结了涉及城南市场开发和涉及困难企业案件,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73件,执行结案156件,结案率为90.17 %。

(五)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综合治理

 一是认真处理涉法群众来信来访,对来访群众热情接待,积极疏导,及时办理,认真答复,消除不安定因素。共处理群众来信46件(次),接待来访群众1900余人(次)。二是坚持“打防并举,预防为主,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方针,搞好公开审判。共公开审理各类案件880余件,公开宣判各类案件889件,参加旁听群众一万余人,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作用。三是认真开展普法宣传,组织流动法庭深入农村乡镇村社现场开庭、巡回办案36件次,举办中小学法制讲座2次,以案讲法,以案普法,达到了很好的法制宣传效果。四是积极开展司法建议。共向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发出司法建议120余份,帮助有关部门完善制度10余条。五是积极参与县上的中心工作,为全县计划生育、新农村建设、扶贫助困等工作竭尽全力。全年来共发动全院干警捐资扶贫3.3万余元,为乡镇村社建设捐资2.4万元,较好的落实了联系乡镇工作和各项扶贫措施。六是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联系,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探索对缓刑人员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对缓刑人员的思想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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