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按照WTO的规则,结合我国农业的实际,调整国民收入结构,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力度,重点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调整国家财政支农资金结构,大幅度提高“绿箱政策”农业投资比重,增加农业科研、技术推广、病虫害防治、植物检疫、农业抗灾救灾和农业保险等财政投入。从战略上重视粮食安全,逐步建立和完善生产、储备、供应、外贸、预警、低收入阶层保障系统等粮食安全体系。
二是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借鉴日本农协发展的经验,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鼓励、扶持、规范农村各种类型的专业、技术合作组织和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特别是把发展“订单农业”作为推进结构调整的重大举措来抓,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业产业化运行机制。
三是研究开拓日本农产品市场。日本是农产品进口大国,我国应充分发挥毗邻日本的区域优势,抓住加入WTO的机遇,积极开拓日本大米、小麦、大豆、食用油、蔬菜、水果、茶叶等市场,提高我国农产品在日本进口市场的份额。重点是研究日本市场对农产品质量的要求,集中优势产区,调整品种结构和品质结构,加强农产品卫生安全监测,提高农产品质量、加工包装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四是加强中日农业合作交流。中日两国农业存在相似性和互补性,农业科技、管理、贸易领域的合作前景广阔。建议在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进农业现代化、农业可持续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等方面开展技术合作与交流,积极开展农业机械、农产品贸易。
团长隋鹏飞种植业管理司副司长
团员吴宏耀种植业管理司农情信息处处长
淡妮娜国际合作司综合处调研员
张永林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农业处副处长
王学岚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办公室科长
蒋佐升湖南省农业厅信息中心副主任
二 ОО一年四月十八日
,日本农业考察报告